关于会员管理的规定
1、 根据协会章程有关条款,吸纳自愿加入我协会的单位和相关团体;
2、 入会企业和相关团体,必须填写入会表格并盖章后传真或邮寄给协会;
3、 与宁波经济发展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学校、银行、金融等组织,有法人资格和自愿参加的单位均可加入本会;
4、 入会单位提出要求后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按“入会表”内容填写相关资料。并传真或邮寄给协会;
5、 经协会秘书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将新会员相关资料编入会员名册中,并负责相关资料保管存档;
6、 将新会员企业负责人手机号编入“信息群发”(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名单上,并可享受协会各项服务项;
7、 会员按协会章程履行权利和义务,对不履行义务且不听指导的会员单位,可按章程中的规定进行清理;
8、 秘书长每年对新会员和清退会员的名单在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上通报,并在协会会刊和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