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官方网站!
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新闻动态
经济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经济动态
实行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2018-06-15 112 返回列表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齐中熙、叶昊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1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也不会影响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游钧介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他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在不增加社会整体负担和不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实现财政负担可控,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他说,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地方。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地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之前累计结余基金原则上留存地方,用于本省(区、市)范围内养老保险基金余缺调剂。

  游钧介绍,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后,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中央政府在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拨付中央调剂基金后,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地方政府承担。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马先震)

二维码
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电话:0574-87808604 0574-87756051 邮箱:nbgjjjs@126.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 国际金融服务中心E座2104、2105室
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2014-2024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1020号-1  XML地图